要闻

您的位置:首页»要闻»正文

校医院获“全国红十字模范单位”称号
来源:校医院   作者:舒琳  编辑:谢娜  审核:张继红 终审:杜鹏    日期:2025-11-20  访问:

11月19日,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公布《关于表彰全国红十字模范单位的决定》(中红字〔2025〕28号),我校校医院被授予“全国红十字模范单位”称号。四川省仅有4所学校获得该荣誉,我校是省内唯一受表彰的本科院校。

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此次共授予99个城乡社区、99个学校、100个红十字志愿服务组织、52个机关企事业单位及19个冠名红十字医疗机构“全国红十字模范单位”称号,旨在表彰在人道服务、应急救援、生命教育等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典型,激励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红十字事业。

我校红十字会于2022年5月正式成立,校医院是具体负责单位。在校党委领导下,校医院坚持以“人道、博爱、奉献”的红十字精神为指引,发挥红十字会育人作用,将红十字工作融入医疗服务、校园应急救护体系建设、健康学校建设等领域,形成了“学校高度重视、职能部门联动、师生共同参与”的良好工作局面。

学校红十字会副会长、校医院院长张继红表示,将以此次荣誉为起点,进一步强化红十字工作与育人工作深度融合,以更高标准、更实举措推动高校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。

undefined


Baidu
米优app下载